原油盗窃案(盗窃原油团伙怎么定罪)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
首先应当对被盗原油进行物价鉴定,根据鉴定价值定罪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10元抢修费3130元的损失案发后公安机关查扣原油374吨及所退非法所得5000元,均已返还新乡输油处上述事实,有证人张××证实提议实施盗窃原油销赃的情节与被告人刘凤涛供认与张××商议盗。
元,数额较大,涉嫌盗窃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偷盗原油以盗窃罪论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
盗窃罪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5万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二盗窃金融机构的三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四累犯且盗窃数额为48万元以上的五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对于盗窃罪是根据涉案金额进行量刑的,金额越大量刑就越严重,如果当事人涉及到的盗窃金额达到一千到一千五的,一般会用罚金刑进行处罚,但如果犯罪金额达到了一千五到两千的话,那么一般会进行管制但如果当事人在公众场合进行偷窃三次的话,那么就会被拘役偷盗原油以盗窃罪论处。
法律分析盗窃原油需要根据原油的价值来进行量刑,不同的涉案金额在量刑上是不一样的如果是犯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多次盗窃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是盗窃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话,犯罪份子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
应当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立案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法院审判,按照盗窃的数量定罪量刑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应当按照盗窃数额定罪量刑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
如果盗窃金额不到一千元钱,则尚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当然,现在公安机关还在侦查阶段,如果调查出你的朋友盗窃金额不止你所说的那么多,比如原来还有多次盗窃行为的,则会根据盗窃的总金额追究刑事责任。
1属于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量刑要看各自在共同犯罪的作用量刑,主犯和从犯之分从犯从轻减轻处罚比如说你们谁分钱分的多,谁是主谋主事者当然刑罚重2如果定盗窃罪的话,以本身价值计算,不以利润算3如果是正在使用中的运输油气的管道,属于易燃易爆设备,同时触犯和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破坏。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立案标准1实施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扒窃的,属于盗窃罪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不满3万元3万元以上不满30万30万以上,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盗窃数额不满2000元。
如果是与案件民关的车辆,是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归还的。
“油气设备”,是指用于石油天然气生产储存运输等易燃易爆设备该解释于2007年1月19日开始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涉油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作出的司法解释,为严厉有效地惩治涉油刑事犯罪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1哪些偷盗油品的行为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根据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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